钱江晚报 数字报纸杨女士昨天致电本报热线:在江东庭院小区,沿街有两家店面房,因为装修的时候挖开了地面,而楼上住户担心,这会给房屋带来安全隐患,双方闹起来,我记得去年5月份的时候也闹过,有家店面都闲置一年了。
记者核实:在位于金瓯路上的“江东庭院”小区入口处,记者发现,这里的店面房有个特点,店内地面比门外地面高出了三个台阶,约有半米,于是,第20幢和第7幢各有一家店面,在装修时,将地面挖开了,也挖掉了台阶,使得店内店外地面一样平,而且店内也多出了半米的层高。
据周围的人介绍,这事已经闹了一年多了。“这个(店面房的)老板和楼上的人吵也吵过,还打起来过,就是谈不拢。”
他告诉记者,由于店面房建成时,小区门口的金瓯路没有造好,导致地标高度没确定,使得后来营业房地面就造得比较高。
胡先生因此向建设部门提出申请,要求将地面下挖,20幢的那家店面老板也是委托胡先生申请的,建设部门最后同意了。
“可是当我挖掉后,建设部门又说考虑到管网安全性,要我恢复原状。”胡先生说,因为住在楼上的住户反映,挖地面会影响到房屋安全,多次阻挠施工。
为了这个事情,胡先生跑了好几次建设部门,但建设部门的答复是:开挖地面不会对房屋主结构产生影响Kaiyun官方网站,让胡先生与住户好好协商。
“都不知道与楼上住户协商多少次了,可还是没结果。”胡先生很抓狂,“只要我一有动静,住户就来阻挠。”
“去年多次的阻挠我都不想说了,现在住户却说,再弄就要打我。”胡先生说,“我也是受害者,一年的租金要多少啊!”
胡先生如此装修,到底有没有经过审批?金华市建设监察支队一位姓徐的负责人拿出了厚厚的一叠资料,里面记录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胡先生是去年5月18提出申请的,当时设计单位的方案中明确写着,7幢和20幢的营业房地面下降450mm,对结构安全无影响。2010年5月25日,建设监察大队对此做了同意批复。
但5月28日,事情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。建设监察大队发出了一份《申报登记回执作废的声明》,认定胡先生的装修申请不符合申报登记条件,所以作废。
在那一叠资料中,记者也看到了当时设计单位的作废声明,上面写着“营业房地面下挖虽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安全,但涉及原有地下管网的安全性,经研究作废”。而施工方浙江洪发建设有限公司停工函上写着:“由于邻里关系未处理妥当。”
徐姓负责人说,装修登记主要是对房屋结构安全的登记,只要不对第三方(其他住户)产生影响和损失都可以通过。“管线的安全问题,因为不涉及主结构,所以登记时也没考虑到那么详细。”
不过,他很确定地告诉记者,下挖地面并不会对房屋主体结构产生影响。但如果管线被上移的话,肯定会对楼上住户的生活有影响。比如,污水管道和大便管道被上移,压力变小,一旦发生堵塞,污水和废水就会从楼上住户家冒出来,很有可能从马桶里涌出来,另外,管道冲水的声音也会变大,也许能清楚地听到楼上马桶冲水的声音。
至于此事情到底怎么处理,这位姓徐的负责人表示,当时就让房东与楼上住户商量,“如果重新装修的话,就要重新报批,并且要征得楼上住户们的同意。”